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问答
问:什么是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”?
答:为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科学持续发展,提高办学质量,2006年11月,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启动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(相当于本科院校的“211工程”),国家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示范院校建设。国家示范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,引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。我院按照国家示范性院校标准规划建设,获准规划占地1800亩、投入资金12亿人民币、办学规模15000人。
问:学院的办学性质?
答:我院是云南省目前获准建设规模最大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。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《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》。
问:学院的招生对象和生源范围?
答:国家计划的招生对象和范围: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;参加2009年云南省组织的对口高职单招考试的应往届中专、职专、职高及技校毕业生;按照教育部、云南省教育厅审定的生源计划。国家学历考试的招生对象和范围:参加以上考试的落榜学生,通过个人报名和学院考试合格者。
问:考生如何填报志愿,学院如何开展录取工作?
答: 学院在生源各地州均设考生报考辅导人员,学院2009年在各地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、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。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。
问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能得到什么帮助?
答:入学时学院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,报到后,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分别采取减、免、缓、贷等资助措施。
问: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能得到什么补助?
答:在校生数的5%特困生可以得到150元/月的生活补助;15%贫困学生可以得到100元/月的生活补助,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。
问: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如何安排?
答:学院根据各部门实际的需要,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,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。每月安排工作量不超过40工时,津贴约100元。
问: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哪些奖学金?
答:
(1)国家奖学金。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,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。基本申请条件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校生;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,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。基本申请条件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校生中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;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(3)省政府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,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。基本申请条件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校生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。
(4)省政府励志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,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。基本申请条件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校生中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;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问:什么样条件的学生可以得到学费减免?
答:减免对象属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的孤、残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等,给予部分学费减免。
问:学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?
答:学院积极与农业银行文山支行协商开展助学贷款工作,由于贷款额度受限,建议尽量先办理生源地贷款。
问:学院学生能否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普通高校本科学习?
答:我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《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》的精神,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,经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。